甲的房屋是被拆迁了,说是需要用到房屋下面的土地来建设,甲的房子是位于高速公路附近六十米处,被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给拆迁后,说是违章建筑,不肯补偿,是否可以

江西 - 宜春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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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权顾问

地区:江西 - 宜春

您好!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处在安全范围内,应当进行拆迁安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2021-03-10 19:4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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