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产品设计师,该公司拥有多项专利产品,其加工生产过程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结果现在发现同行企业采取窃听和窃视手段,多次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该如何解决处理?

江苏 - 无锡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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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你的情况只是一不小心弄丢的,不属于故意的范围,当然不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类的犯罪

2021-03-09 17:5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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