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我在我们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下来一个孩子,我们现在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该怎么进行承担的?而且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的?

广西 - 河池 婚姻登记
1位律师回复

河池优选法务

地区:广西 - 河池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21-03-04 00:26:3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河池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