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性生活女方不愿意,男方强迫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江西 - 宜春 暴力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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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构成婚内,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内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3-02 07:4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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