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租房子的时候给了他5000块钱的押金,如果租赁合同已经解除,而且也不存在拖欠租金,也没有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不愿意退还押金怎么办?

云南 - 曲靖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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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曲靖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03-01 07:2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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