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是一名保安,在上班期间有一名醉汉闯入了他们的单位,并破坏公物,叔叔上去阻止,并将对方推倒了头部摔伤后,对方死亡,叔叔被判成故意伤害罪。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怎样判刑的?

广东 - 东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调解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021-02-26 04:58:4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