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是在市中心一家店铺里面开店,但是在开店的时候和旁边的商户产生了纠纷。对方把我姐姐给打伤了,那现在该如何追究侵权责任的呢?

湖北 - 武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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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法务

地区:湖北 - 武汉

你好,从法律规定来讲,精神损害赔偿是被侵权人因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遭受侵害后享有的要求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一项法定权利,该项权利所对应的赔偿金叫作精神抚慰金。而如果身体受到侵权人伤害,虽未达到轻伤以上级别侵权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该民事侵权责任中不但包含精神抚慰金,还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法定赔付项目,被侵权人均可通过法定程序向侵权人主张。杜玮律师。

2021-02-24 17:3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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