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偷偷了一家工厂的仓库,给工厂造成了无效损失,后来法院对他进行了判决,让他缴纳罚金,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交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交纳的,法院会怎么办呢?

湖北 - 鄂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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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鄂州

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它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2021-02-22 13:4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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