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没有解决问题,我跟对方是闹上了法庭,他们是单位的名义,我是个人的名义法律文书判决履行的期限是半个月之内,他要把8万块钱打到我的账上,这个履行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

浙江 - 嘉兴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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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谈判法务

地区:浙江 - 嘉兴

民事诉讼法》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上述就是关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期限的有关规定.

2021-02-22 12: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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