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平时靠种地生活,偶尔去工地上打零工,结果发生了意外,眼看这要芒种了,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照射门标准来确定数额计算?

云南 - 文山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本地专业法务

地区:云南 - 文山

人身损害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021-02-22 08:51:4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文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