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借给他了之后,因为出于信任,所以我并没有让他给我写借条,结果他现在没有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来还款。如果只有转账记录的话,要怎么样来要回借款?

广西 - 南宁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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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1、您好,您借款给对方,双方之间建立了借款合同关系。2、如对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赔偿利息损失等违约责任。3、由于您只在转账记录,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方不出席法庭的,则法院会考虑到有可能是其他债务,可能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4、如确定对方不会应诉,最好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即“转账转错了”。如此,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关系的,则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但不当得利是不能主张赔偿利息的。

2021-02-19 13:2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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