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外甥今年都已经10岁了,结果我姐姐跟我姐夫要离婚,如果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母亲生活,或者随父亲生活发生争议的话,怎么办?

福建 - 福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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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二)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子女一旦年满十周岁,就意味着其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心智成熟度及对外界的理解能力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对于今后自己随父或随母哪一方共同生活做出判断和选择。因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21-02-19 12:3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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