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现在我们是基本达成协议的,如果说到时候对于离婚协议上面的内容需要进行变更的话,是不是要请人民法院来处理的呢?

四川 - 甘孜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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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谈判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但是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2021-02-19 08:2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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