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如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已经取得了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的时候。是否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的行为有关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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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律顾问

地区:宁夏 - 固原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2021-02-19 06:4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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