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厂子倒闭之后,我就回到老家这边建设了一个果园种植大棚,但是现在和别人因为土地的使用问题产生争议,该如何进行解决的呢?

江西 - 抚州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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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法律卫士

地区:江西 - 抚州

第一解决人:土地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1-02-18 17:4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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