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们小区搬来了一户居民,他们家有个儿子不太正常,前两天他儿子从楼上往下扔花盆砸坏了一个路人,对方被砸成重伤,他是故意扔的,后来警察说他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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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同时,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也是为了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而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

2021-02-08 16:4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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