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爸爸看病的那一个医生其实是没有医师执照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医院愿意让他过来。我的父亲在他开完药之后的两天就一直呕吐,我们是直接追究这个医生的责任吗?

青海 - 西宁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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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者

地区:青海 - 西宁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2021-02-08 08:0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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