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房子,并且跟我的房东签了一份合同。可是现在房租还没到期呢,对方竟然要毁约。如果合同终止是否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河南 - 周口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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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务团

地区:河南 - 周口

如果合同终止属于违约的情形,那么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到的损失,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终止属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此时双方对此都无需承担责任的,没有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1-02-06 08:5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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