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是一名大型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经人介绍与一名当地女子领证结婚,表嫂是个体户经济收入不稳定,现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彼此性格不和闹离婚,工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处理?

广西 - 桂林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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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桂林

工资是劳动收入,只有劳动了才可以创造收入(一个人的工资标准属于预见性尚未实际发生的收入),不属于存量财产,是不可分割;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

2021-02-05 18:2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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