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丈夫要离婚了,我们的房子是结婚后一年买的,他现在说他装修花了很多钱,要从分割财产的财产中扣除一些费用,他的这些要求合理吗?这个房子是不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个事情怎么解决?

新疆 - 塔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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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新疆 - 塔城

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要求扣除的那些费用不尽合理,但是可以协商。双方领取结婚证、办理之日起即为结婚,此后双方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1-02-05 13: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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