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发回重审的离婚案,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但上诉人对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判决不服,向中院上诉要求裁决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上诉有两个来月还未接到中院开庭通知,如果女方男方还是都不放弃应该怎么办?

山西 - 忻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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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务

地区:山西 - 忻州

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2021-02-05 05:2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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