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跟男朋友处对象的时候,他对我特别好,后来我不跟他在一起了,他竟然是处毁坏我的名誉,对我造成了影响。自然人因为遭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精神赔偿吗?

山西 - 长治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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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长治

现在主要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身自由权

2021-02-04 16:3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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