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的时候我跟我朋友我们两个人在这边租了一间房子,这个房东是二房东,因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山东 - 济宁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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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法务团队

地区:山东 - 济宁

因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1-02-02 12:1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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