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车出去,在路上看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那个人受伤,而且对方直接开车就跑了。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把车丢弃,人跑了的,有没有构成逃逸,会受到哪些处罚?

山西 - 吕梁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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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剖析法律助手

地区:山西 - 吕梁

20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根据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1-02-01 13: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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