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我同学出来逛街在看手机店然后买下了一部手机,但是店家竟然要把我的身份证扣下来,然后拿这几天放在店里面。那么商家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如果我报警的话,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安徽 - 铜陵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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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谈判法务

地区:安徽 - 铜陵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2021-01-29 17:4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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