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感情破裂的案件如何审理呢?我们两个人分居三年了,现在也没有联系的,我去提出诉讼离婚了,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呢?

福建 - 三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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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维权法务

地区:福建 - 三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法院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2021-01-25 20:1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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