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当初购房缺钱,通过房屋抵押向我申请了二十万借款,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结果现在到期却耍赖不还,我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房产没有房产证,能否作为财产进行执行?

西藏 - 日喀则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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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没有产证的房屋,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一、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2021-01-23 12:0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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