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什么情况下加重处罚

贵州 - 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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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法务团

地区:贵州 - 遵义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邪教思想的传播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生活、对社会正常的理解,严重的还会腐蚀人们的思想,导致伤人和社会动荡不安。国家对于邪教组织的管制是严厉的,其中具有邪教思想的书刊、影音、活动、标志等都是杜绝出现的,人们在生活中也要时刻保持自省。

2021-01-18 19:2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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