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违法行为拍照是否侵犯隐私权

新疆 - 克拉玛依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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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克拉玛依

看到违法行为拍照是不侵犯隐私权,一般来说,未经他人同意、许可、擅自制作、复制、使用、销售、毁损他人肖像,凡是符合这样要求的,都是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为维护社会公众获得一般信息的利益,确保人们合理的行为自由,在某些情形中对肖像的使用即便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亦不构成侵权行为,如出于新闻报道、科学研究、执行公务、集体肖像、肖像仅是某风景或地点的附属物等。

2021-01-10 17:5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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