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有个朋友在城里开公司做生意,向我借了将近五万元钱,写借款协议书时明确约定一年内偿还,结果现在借款期限届满,我去追讨对方却始终以手头资金有限没钱为理由不还,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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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他人,如果讨要对方以没钱为理由,可以依照借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要求返还借款,不还的话及时起诉解决,未写明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对方返还,建议给合理的还款时间对方。借条,是表明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从人之常情来说,借了钱才会打借条。因此,借款人打了借条没收到钱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更不符合交易习惯。对于大额现金出借纠纷,除了借条是关键证据外,也须证明有给付能力,并证明现金的来源。所以,转账时以银行转账最为妥当。

2021-01-01 15:1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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