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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解析高手
地区:广西 - 南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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