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其电瓶车将乙撞倒,后面一辆汽车紧接着碾压了乙的腿,导致他瘫痪,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权人是不是均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怎么确定各自的责任?

贵州 - 黔南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防城港维权顾问

地区:贵州 - 黔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民法中的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由此可见,我国民法上的共同侵权可划分为三种类型:1、共同故意致人损害;2、共同过失致人损害;3、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加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论属于上述哪种共同侵权类型,共同侵权人均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01-01 08:50:4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黔南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