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北京打工已经5年多的时间了,一直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半年前刚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是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现在还没有到期,房东就要求我搬家,这种违约的行为应该如何赔偿呢?

青海 - 海南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刑事法务

地区:青海 - 海南州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0-12-28 15:58:3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海南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