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是同一家公司的,我们在外面租房子同居两三年了,最近准备分手,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吗?

江苏 - 盐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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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盐城

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属于离婚,双方原归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020-12-24 08:4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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