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再和我丈夫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每天对我来说都是煎熬,我也每天都要和他吵架,那么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归谁呢?

福建 - 南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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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谈判法务

地区:福建 - 南平

双方离婚孩子归谁?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020-12-23 00: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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