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租了我的门面房两年,他现在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生意做不下去,找我要求解除合同的,那么因为承租人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剩余的租金和押金能不能不退还?

湖北 - 荆门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荆门诉讼咨询

地区:湖北 - 荆门

一,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按双方签订的来确定。  二,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三,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一切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不干涉。  四,上述情况中的前提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的。

2020-12-22 23:58:3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荆门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徐州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