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结婚后,共同赴城市里打工赚钱,婚姻存续期间经济收入均由嫂子负责保管和支配,现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出现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该如何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广西 - 柳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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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2020-12-20 19:5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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