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现在已经闹到了离婚,但是我们的房子是结婚的时候父母送的,可是对方却不承认,说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赠的,并且拿出了证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新疆 - 阿勒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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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0-12-17 08:5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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