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在一起三年多,因为没有感情要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怎么进行分割呢?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广东 - 韶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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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法务

地区:广东 - 韶关

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020-12-14 18:1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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