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后,共有人不能继承,怎么办?

甘肃 - 甘南 消费权益
1位律师回复

六盘水诉讼咨询

地区:甘肃 - 甘南

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不一样的事情结果当然会不一样了,这个说不定的,有很多相关法律都要考虑进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依据《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020-12-11 13:46:0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甘南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徐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