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性格不合,不到3个月,婚姻就草草落幕,结婚时候男方给了女方10万彩礼,男方现在想要回来,一般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都会怎么判决?

河北 - 廊坊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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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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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2020-12-10 09:4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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