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给别人借钱的时候邀请我到场,做见证人,对方也是我认识的人,当场打了欠条,欠条上除了借款人姓名,我也签了一个见证人,没有签担保人,现在诉讼了请问我会有担保人的责任吗?

湖北 - 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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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恩施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0-12-09 20:3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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