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唆使下,我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借款的额度是伍万的,我上个月忘记还卡了,算不算恶意透支?持卡人的哪些行为构成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后果有哪些呢?

山东 - 潍坊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顾问团队

地区:山东 - 潍坊

使用信用卡已成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对信用卡的认识和使用上存在误区,并不清楚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对逾期不还款等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仅对个人贷款、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印象,甚至无意中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付出沉重的代价。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  而且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们对信用卡的理解更宽泛,不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还包括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持卡人以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时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相关知识: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2020-12-09 19:45:1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