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法院调解,一审结束后多久可以开庭

西藏 - 昌都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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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调解师

地区:西藏 - 昌都

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3个月。从庭审结束到调解,并无明确的约定时间,但人民在审理时,需保证案件在审理期限内结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0-12-01 14:2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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