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 - 鸡西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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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民事纠纷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当事人缺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就是代表着犯罪嫌疑已经构成了犯罪从而要承担刑事处罚,对于此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只要人不到场就不能按缺席的方式进行审判,必须要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当面进行宣判,如果没有抓到人那么此案件就不能进行终结。

2020-12-01 03:4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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