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一个公司里边的同事总是侮辱另一个新来的小姑娘,现在总是诽谤人家,但是对这个小姑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这个小姑娘最近都不爱来上班了,这种情况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

甘肃 - 陇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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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方济各堂区维权顾问

地区:甘肃 - 陇南

诽谤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2020-11-30 22:1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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