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月份本人在浙江省绍兴市二手车交易市场里面购买了一辆价格为(133,000元)的。弄了按揭(以每个月还款3834元的方式在2年内还清)。我十二个月内提前还清了贷款当时按揭公司要求交押金2400元。合同上面写着如果累积连续2次以上逾期还款的。2400块押金视为没收。我的情况都不退款给我他们分明就是强盗行为我算了一笔按揭的账单一算不得了。我的车一共费用要17万还有天理吗?

安徽 - 蚌埠 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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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谈判法务

地区:安徽 - 蚌埠

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

2017-09-01 05:0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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