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监察大队接到十几名矿工投诉,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经核实,该企业与外地一家企业签定了矿山企业出售的“协议书”拖欠工人的工资应当由谁来承担?

黑龙江 - 佳木斯 劳动监察机构
1位律师回复

大港区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你好,矿工与谁建立劳动关系拖欠工人的工资就应当由谁来承担;企业法人代表以工商登记为准。

2017-08-31 18:4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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