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结婚现在吵架要离婚,房子是他婚前负的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赚钱还贷,但是房子没有加我的名字,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能不能主张分割?

四川 - 甘孜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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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诉讼咨询

地区:四川 - 甘孜

您好,婚后如果双方共同还贷,不管是否加您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享有一定份额;但婚前男方出首付部分及其对应增值您无权取得。为规避此种风险,您可以要求婚前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注明各自占有的房产份额。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起草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等各方面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在县城上学不要求房产要加您女儿的名字,所以可以不加。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学校教务处或者教育局。

2020-11-26 05:5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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