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我送到了这边的一家医院里面进行治疗,但是医疗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向我的父亲说明他的病情,对于这样子行为医疗机构是不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山西 - 朔州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泸州法务

地区:山西 - 朔州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11-25 17:25:5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朔州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徐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医疗纠纷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